玻璃钢制压力容器制造厂家应取得特种设备生产、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。
(一)用于玻璃钢压力容器的主体纤维材料应采用以下材料∶
玻璃纤维及其制品
碳纤维或石墨纤维及制品
聚酰胺纤维
其他纤维和制品。
(二)纤维及其制品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,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。玻璃钢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妥善保管和贮存纤维及制品。
(三)用于玻璃钢压力容器的树脂应采用以下材料,并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∶
不饱和聚脂树脂
环氧树脂
味哺或酚醛树脂
4.其他树脂。
(四)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保存所使用的树脂和固化剂的有关文件,主要包括合格证、标记、生产批次、生产日期和储存期。
(五)用于制造玻璃钢压力容器的树脂,应增加复验热变形温度。